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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肥幼升小報名時間
發布時間:2019年6月18日
2019年合肥幼升小報名時間是2019年7月初,不要錯過哦!
招生辦法
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為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6周歲。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報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備案。自2019年起,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為穩妥推進招生入學報名工作改革,今年市區繼續應用“合肥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按照“線下預審,線上登記校驗,線上線下報名同步進行”要求,實行網上報名登記工作。
(一)公辦學校。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學。
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行“兩個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學辦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到戶籍地所在學區學校入學。小學和初中報名登記依據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房產證等。四縣一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由所在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2.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實行流入地政府和公辦學校“兩為主”招生入學政策。各縣(市)區要積極穩妥地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證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地點報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的居住證(居住證截至2019年8月31日滿1年)、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
3.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
各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合肥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7〕175號)規定及所制定的實施辦法,統籌安排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
4.農村留守兒童入學。
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合肥市貫徹落實安徽省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行動實施辦法》(合民〔2016〕421號)要求,切實摸清底數,加大關愛力度,確保轄區內適齡留守兒童按時入學。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的住宿需求。
5.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一人一案”落實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要按照縣(市)區確定的學區范圍,接收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任何學?;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各縣(市)聽障兒童少年入學,原則上在本縣(市)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智障兒童少年在本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輔讀班就讀或在學區內學校隨班就讀。對不能夠到學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按照“一生一案”實施送教上門工作,并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6.其他兒童少年入學。
(1)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于修訂〈合肥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礎教育保障辦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號),保障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2)境外人員子女入學。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別須縣(市)區僑(臺)務部門、外事部門出具證明,由居住地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3)房產和戶籍不統一的適齡兒童少年,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由房產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4)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證明材料,與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學政策:
①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我市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另一方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
②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門認可的撫養人(與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
③父母均為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區內房產所在地并實際居??;
④在我市的現役軍人子女,在本行政區內實際居??;
⑤烈士子女。
(5)西藏山南地區初中代培班學生入學。合肥三十五中承辦西藏山南地區初中代培班,招生人數40人以內,具體招生辦法按照省教育廳和西藏山南地區相關規定執行。
(6)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7)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至本行政區內,隨遷子女需要入學的,由安置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